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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消委會:申請峰谷電價應根據傢庭全年用電習慣

新華網福州7月13日專電(記者 林凱)當前正值夏季用電高峰,由於7月1日起實施的階梯電價計價方式較為復雜,福建省消委會日前發佈合理用電的消費提示,特別提醒消費者應慎重選擇申請峰谷電價,綜合全傢全年用電習慣後再做決定。根據福建省物價局下發的《關於全省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暨用電同價的通知》,居民峰谷電價按如下時段劃分,高峰時段每日8:00-22:00;低谷時段為每日22:00-次日8:00。高峰時段電價在各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3分錢,低谷時段電價在各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0.20元。根據電力部門測算,從高峰、低谷的比價關系來看,隻有當低谷用電量超過總用電量的13%時,用戶申請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方合算。因此,消費者應該根據傢庭全年的實際用電情況,來選擇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。白天用電較少、晚上十點以後用電較多的用戶,尤其是傢庭低谷用電量占總用電量的比例超過13%的,申請選擇峰谷電價計算電費,更為劃算。一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,按規定須執行滿一年後才可以申請退出。因此,福建省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慎重選擇,綜合全傢全年用電習慣後再做決定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2-07-13新北市跟銀行貸款/1435386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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